社會工作學系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面試5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E)、多元表現(G、I、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4 | 49 | 社會×3.511 | |
| 114 | 10 | 50 | 社會×511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社會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4 名: ① 比社會,取前 3.5 倍,約 49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2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社會 11 114 學年:社會 11(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面試 5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4 名,預計甄試 49 人。
共 3 組:心理衛生與醫務組(14 名)、老人、長照與身障組(11 名)、兒少、家庭與司法組(25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面試5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E)、多元表現(G、I、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1 | 50 | 國社×4.520 | |
| 114 | 10 | 50 | 國社×519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1 名: ① 比國社 2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4.5 倍,約 5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2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社 20 114 學年:國社 19(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面試 5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1 名,預計甄試 50 人。
共 3 組:心理衛生與醫務組(14 名)、老人、長照與身障組(11 名)、兒少、家庭與司法組(25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面試5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E)、多元表現(G、I、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25 | 75 | 國文×311↑ | |
| 114 | 25 | 75 | 國文×310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5 名: ① 比國文,取前 3 倍,約 75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2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11 114 學年:國文 10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面試 5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5 名,預計甄試 75 人。
共 3 組:心理衛生與醫務組(14 名)、老人、長照與身障組(11 名)、兒少、家庭與司法組(25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公民
- ›歷史
- ›國文
備註
實踐社工創系40多年來培養無數社工專業人才,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歡迎對助人工作有興趣者加入本系。本系強調校外實習課程,與國內外九百餘個社福機構有密切合作,並提供多元的學習機會,歡迎有志從事助人工作的同學加入我們的行列,身體力行、實踐社工。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6 | 148.00 | 29.60↓ | |
| 114 | 23 | 150.00 | 30.00↑ | |
| 113 | 30 | 142.00 | 28.40↓ | |
| 112 | 35 | 144.00 | 28.80↑ | |
| 111 | 9 | 105.00 | 21.00 |
採計加權
- 112–115國文×1歷史×2公民×2
- 111國文×2英文×1公民×2
- 115國文×1歷史×2公民×2
- 114國文×1歷史×2公民×2
- 113國文×1歷史×2公民×2
- 112國文×1歷史×2公民×2
- 111國文×2英文×1公民×2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歷史×2、公民×2、國文×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48.00,平均級分 29.6、錄取 26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28.80(112) → 28.40(113) → 30.00(114) → 29.6(115),大致持平。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6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