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與 保險學系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50%
- 面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H、J、L、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48 | 144 | (英文+社會)×314– | |
| 114 | 48 | 144 | (英文+社會)×314↑ | |
| 113 | 55 | – | (英文+社會)×313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社會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48 名: ① 比英文、社會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144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文+社會 14 114 學年:英文+社會 14 113 學年:英文+社會 13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50%、面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48 名,預計甄試 144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公民
- ›國文
- ›社會
備註
本院實施課程學程化,增加就業競爭力。本系培養全方位保險金融專才、設立「金融科技行銷學程」、「數位金融管理學分學程」與多家金融保險機構產學合作,境內外實習就業機會多,可至姊妹校進修,取得學分或雙學士學位。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8 | 101.00 | 28.86↑ | |
| 114 | 25 | 97.50 | 27.86 | |
| 113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4 學年合併 | ||||
| 113 | 26 | – | 21.85 | |
113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臺北校區1480.0022.86B組臺北校區1293.0020.67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2 | 8 | – | 21.16 | |
112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臺北校區4104.0023.11B組臺北校區486.5019.22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1 | – | – | 30.67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臺北校區3138.0030.67B組臺北校區–0.0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4–115國文×1公民×1.5社會×1
- A組臺北校區國文×1公民×1.5社會×1B組臺北校區國文×2數B×1公民×1.5
- A組臺北校區國文×2歷史×1公民×1.5B組臺北校區國文×2數B×1公民×1.5
- 115國文×1公民×1.5社會×1
- 114國文×1公民×1.5社會×1
- A組臺北校區國文×1公民×1.5社會×1B組臺北校區國文×2數B×1公民×1.5
- A組臺北校區國文×2歷史×1公民×1.5B組臺北校區國文×2數B×1公民×1.5
- A組臺北校區國文×2歷史×1公民×1.5B組臺北校區國文×2數B×1公民×1.5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公民×1.5、國文×1、社會×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01.00,平均級分 28.86、錄取 28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2 年依序為 27.86(114) → 28.86(115),上升約 1.0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8 名。
114 學年起由「A組臺北校區」「B組臺北校區」兩組合併招生;113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