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系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10%(國×1、社×1)
- 審查資料40%
- 面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E)、多元表現(F、H、I、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23 | 69 | 社會×310↓ | |
| 114 | 23 | 69 | 社會×312– | |
| 113 | 21 | – | 社會×312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英文皆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3 名: ① 比社會,取前 3 倍,約 69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社會 10 114 學年:社會 12 113 學年:社會 12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10%(國文×1、社會×1)、審查資料 40%、面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3 名,預計甄試 69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公民
- ›英文
備註
1.本系以培育具法律專業知識並擁有跨領域及終身學習知能之人才為宗旨。2.本系結合本校辦學特色,設置「家庭與法律」、「創意時尚與法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等三大跨領域學分學程,提供充足跨領域學習空間。3.修畢本系開設之跨領域學分學程者,將給予證明書,以提升就業競爭力。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2 | 104.00 | 29.71↓ | |
| 114 | 15 | 120.50 | 34.43↓ | |
| 113 | 9 | 136.00 | 38.86↑ | |
| 112 | 10 | 130.00 | 37.14 |
採計加權
- 112–115國文×1.5英文×1公民×1
- 115國文×1.5英文×1公民×1
- 114國文×1.5英文×1公民×1
- 113國文×1.5英文×1公民×1
- 112國文×1.5英文×1公民×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5、英文×1、公民×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04.00,平均級分 29.71、錄取 22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7.14(112) → 38.86(113) → 34.43(114) → 29.71(115),下降約 7.4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2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