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企業英語 學士學位學程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中英文面試5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G、J、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1 | 50 | 英文×4.57↑ | |
| 114 | 11 | 50 | 英文×4.56 | |
| 113 | 6 | – | 英文×83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英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1 名: ① 比英文,取前 4.5 倍,約 5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文 7 114 學年:英文 6 113 學年:英文 3(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中英文面試 5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1 名,預計甄試 50 人。
共 2 組:自然組(11 名)、社會組(14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中英文面試5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G、J、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4 | 49 | 國文×3.59– | |
| 114 | 14 | 49 | 國文×3.59– | |
| 113 | 14 | – | 國文×3.59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4 名: ① 比國文,取前 3.5 倍,約 49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9 114 學年:國文 9 113 學年:國文 9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中英文面試 5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4 名,預計甄試 49 人。
共 2 組:自然組(11 名)、社會組(14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公民
- ›國文
- ›英文
備註
面對全球化時代國際移動之商業模式,本學程以全英語授課為特色,提供多元國際學習路徑,包括雙聯學位、姊妹校交換、海外研習、國際企業參訪、海外企業實習等,並提供各式獎學金與補助,以培育學生成為具國際思維之專業管理人才為終極目標。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3 | 105.00 | 23.33↓ | |
| 114 | 12 | 106.00 | 23.56↑ | |
| 113 | 12 | 85.00 | 18.89↓ | |
| 112 | 3 | 100.00 | 22.22↑ | |
| 111 | 3 | 88.00 | 22.00 |
採計加權
- 113–115國文×1.5英文×1公民×2
- 112國文×1英文×2公民×1.5
- 111國文×1英文×2公民×1
- 115國文×1.5英文×1公民×2
- 114國文×1.5英文×1公民×2
- 113國文×1.5英文×1公民×2
- 112國文×1英文×2公民×1.5
- 111國文×1英文×2公民×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公民×2、國文×1.5、英文×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05.00,平均級分 23.33、錄取 13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22.22(112) → 18.89(113) → 23.56(114) → 23.33(115),上升約 1.1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3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