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職人 學士學位學程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50%
- 面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多元表現(F、K、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5 | 45 | 國文×311↑ | |
| 114 | 27 | 81 | 國文×310↑ | |
| 113 | 26 | – | 國文×39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5 名: ① 比國文,取前 3 倍,約 45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11 114 學年:國文 10 113 學年:國文 9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50%、面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5 名,預計甄試 45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社會
- ›地理
備註
1.本學程將發展「做中學、學中做」之實務職人教育,在營建產業界一起投入下,採產學合作和產業界攜手發展契合式課程,建置業界與學校之協作教學實習平台,結合證照制度,培養具創新能力的新世代建築職人。2.本學程因教學需使用機械設備及其他加工機具,需具備相當之視覺、聽覺功能及辨色能力,且肢體動作需能親自操作機具。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5 | 117.00 | 29.25↑ | |
| 114 | 27 | 115.00 | 28.75↑ | |
| 113 | 12 | 109.00 | 27.25 |
採計加權
- 113–115國文×2地理×1社會×1
- 115國文×2地理×1社會×1
- 114國文×2地理×1社會×1
- 113國文×2地理×1社會×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2、地理×1、社會×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17.00,平均級分 29.25、錄取 25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3 年依序為 27.25(113) → 28.75(114) → 29.25(115),上升約 2.0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5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