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學系 臺北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術科:創意設計25%
- 作品集面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多元表現(F、K、M、N)、學習歷程自述(O、P)、其他(R.作品集、S.對本系教學的了解)※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8 | 48 | 國英社×628 | |
| 114 | 11 | 50 | 國英社×4.527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8 名: ① 比國英社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6 倍,約 48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2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社 28 114 學年:國英社 27(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術科:創意設計 25%、作品集面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8 名,預計甄試 48 人。
共 2 組:人文藝術組(8 名)、創意科技組(17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45%
- 術科:創意設計25%
- 作品集面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多元表現(F、K、M、N)、學習歷程自述(O、P)、其他(R.作品集、S.對本系教學的了解)※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17 | 51 | 國英自×917↓ | 自然×38 | |
| 114 | 11 | 50 | 國英自×919↑ | 自然×4.58↑ | |
| 113 | 11 | – | 國英自×917 | 自然×4.57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自然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7 名: ① 先比國英自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9 倍,約 153 人; ② 最後從這 153 人中只比自然,取前 3 倍,約 51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自 17、自然 8 114 學年:國英自 19、自然 8(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國英自 17、自然 7(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45%、術科:創意設計 25%、作品集面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7 名,預計甄試 51 人。
共 2 組:人文藝術組(8 名)、創意科技組(17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英文
- ›國文
- ›歷史
備註
1.本系教學理念強調「工藝美學」、「人文視野」與「建築專業」之深化與融合。教育目標在培養具文化視野、美學素養、跨領域整合與專業執行能力之建築設計專業人才。2.本系因教學過程中需使用機械及各項加工機具,學生須具有相當之視覺、聽覺功能及辨色能力,且肢體動作需能親自操作機具。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0 | 166.00 | 33.20↑ | |
| 114 | 17 | 148.00 | 29.60↓ | |
| 113 | 15 | 163.00 | 32.60↑ | |
| 112 | 16 | 225.00 | 32.14↑ | |
| 111 | 17 | 216.00 | 30.86 |
採計加權
- 113–115國文×2英文×2歷史×1
- 111–112國文×2英文×2歷史×1地理×1公民×1
- 115國文×2英文×2歷史×1
- 114國文×2英文×2歷史×1
- 113國文×2英文×2歷史×1
- 112國文×2英文×2歷史×1地理×1公民×1
- 111國文×2英文×2歷史×1地理×1公民×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2、英文×2、歷史×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66.00,平均級分 33.2、錄取 10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2.14(112) → 32.60(113) → 29.60(114) → 33.2(115),上升約 1.1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0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