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暨 法律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30%(國×1、社×1)
- 審查資料30%
- 面試4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E)、多元表現(F、G、I、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40 | 120 | (國文+社會)×324↑ | ||
| 114 學年以前為「公共行政學系」 | |||||
| 114 | 42 | 126 | (國文+社會)×323 | ||
| 113 | 42 | – | 社會×412 | 國文×311 | |
114 學年以前為「公共行政學系」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社會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40 名: ① 比國文、社會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12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社會 24 114 學年:國文+社會 23 113 學年:社會 12、國文 11(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30%(國文×1、社會×1)、審查資料 30%、面試 4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40 名,預計甄試 120 人。
114 學年以前名為「公共行政學系」,115 學年起更名。 歷年資料已接續列在上方表格。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公民
- ›歷史
備註
本系組為師資培育系組。本系以培養學生對公共議題、政治事務及法學素養具備專業知識及宏觀視野,課程包括公共行政與政策、政治與法律,強調理論與實務之相結合,以奠基並提升學生參加國家公職考試及在公私部門任職發展之職場競爭力。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54 | 128.50 | 36.71↑ | |
| 114 學年以前為「公共行政學系」 | ||||
| 114 | 55 | 118.50 | 33.86↓ | |
| 113 | 56 | 127.00 | 36.29↑ | |
| 112 | 53 | 123.50 | 35.29↑ | |
| 111 | 30 | 96.50 | 17.55 | |
採計加權
- 112–115國文×1.5歷史×1公民×1
- 111國文×1.5英文×2歷史×1公民×1
- 115國文×1.5歷史×1公民×1
- 114國文×1.5歷史×1公民×1
- 113國文×1.5歷史×1公民×1
- 112國文×1.5歷史×1公民×1
- 111國文×1.5英文×2歷史×1公民×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5、歷史×1、公民×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28.50,平均級分 36.71、錄取 54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5.29(112) → 36.29(113) → 33.86(114) → 36.71(115),上升約 1.4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54 名。
114 學年以前名為「公共行政學系」,115 學年起更名。 歷年資料已接續列在上方表格。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