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35%(英×1.5、自×2)
- 審查資料30%
- 面試3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D)、多元表現(F、G、H、J、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59 | 177 | 英自×316 | ||
| 114 | 59 | 177 | 英文×65↑ | 自然×39↑ | |
| 113 | 58 | – | 英文×61↓ | 自然×38– | |
| 112 | 58 | – | 英文×66 | 自然×38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自然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59 名: ① 比英自 2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177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自 16 114 學年:英文 5、自然 9(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英文 1、自然 8(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35%(英文×1.5、自然×2)、審查資料 30%、面試 3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59 名,預計甄試 177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自然
- ›化學
- ›國文
備註
國內唯一具食品科技與管理之科系,非常注重實務教學,包括暑期及企業橋接實習、實務講座及食品創新等課程。大三會進行適性分流,透過暑期及企業橋接實習與職場接軌;另專題研究則協助學生銜接研究所。此外,海外交換及移地教學,使學生具國際視野及移動力;未來將納入人工智慧,強化學生跨域能力。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8 | 163.00 | 36.22↓ | |
| 114 | 17 | 165.50 | 36.78↑ | |
| 113 | 19 | 156.50 | 34.78 | |
| 112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3 學年合併 | ||||
| 112 | 22 | – | 31.11 | |
112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7142.5031.67B組5131.5029.22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1 | 4 | – | 15.74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3133.0016.62B組1105.0013.12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3–115國文×1.5化學×1自然×2
- A組國文×1.5數A×1生物×2B組國文×1.5數B×1化學×2
- A組國文×1英文×2數A×1化學×2生物×2B組國文×1英文×2數B×1化學×2生物×2
- 115國文×1.5化學×1自然×2
- 114國文×1.5化學×1自然×2
- 113國文×1.5化學×1自然×2
- A組國文×1.5數A×1生物×2B組國文×1.5數B×1化學×2
- A組國文×1英文×2數A×1化學×2生物×2B組國文×1英文×2數B×1化學×2生物×2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自然×2、國文×1.5、化學×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63.00,平均級分 36.22、錄取 18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3 年依序為 34.78(113) → 36.78(114) → 36.22(115),上升約 1.4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8 名。
113 學年起由「A組」「B組」兩組合併招生;112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