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25、英×1.5、社×1.25)
- 審查資料30%
- 面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E)、多元表現(F、G、J、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22 | 66 | 國英社×437↑ | (國文+社會)×3.525↑ | 英文×311↑ | |
| 114 | 22 | 66 | 國英社×432↓ | (國文+社會)×3.523↓ | 英文×310– | |
| 113 | 22 | – | 國英社×437– | (國文+社會)×3.527↑ | 英文×310– | |
| 112 | 22 | – | 國英社×437↓ | (國文+社會)×3.526↓ | 英文×310↓ | |
| 111 | 22 | – | 國英社×438 | (國文+社會)×3.527 | 英文×311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英文與社會皆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2 名: ① 先比國英社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4 倍,約 88 人; ② 再從這 88 人中只比國文、社會的級分總和,取前 3.5 倍,約 77 人; ③ 最後從這 77 人中只比英文,取前 3 倍,約 66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社 37、國文+社會 25、英文 11 114 學年:國英社 32、國文+社會 23、英文 10 113 學年:國英社 37、國文+社會 27、英文 10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25、英文×1.5、社會×1.25)、審查資料 30%、面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2 名,預計甄試 66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英文
- ›國文
- ›公民
- ›歷史
備註
本系強調政治學與法學(尤重公法),旨在培育兼具政治與法律素養之人才,為國內極具特色之系所。畢業生就業管道,除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及高普考,從事司法工作及政府公職外,也可選擇擔任立法助理,或從事民間之法務、行政等工作。電話:07-5919293。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33 | 212.00 | 44.63– | |
| 114 | 22 | 212.00 | 44.63↓ | |
| 113 | 29 | 238.00 | 45.33↑ | |
| 112 | 24 | 237.75 | 45.29↑ | |
| 111 | 30 | 215.75 | 41.10 |
採計加權
- 114–115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
- 111–113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5
- 115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
- 114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
- 113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5
- 112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5
- 111國文×1.25英文×1.5歷史×1公民×1.5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英文×1.5、國文×1.25、歷史×1、公民×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212.00,平均級分 44.63、錄取 33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45.29(112) → 45.33(113) → 44.63(114) → 44.63(115),大致持平。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33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