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語言與 文化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50%
- 口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12 | 48 | 國文×1011 | 社會×412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社會皆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2 名: ① 先比國文,取前 10 倍,約 120 人; ② 最後從這 120 人中只比社會,取前 4 倍,約 48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1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11、社會 12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50%、口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2 名,預計甄試 48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英文
- ›歷史
備註
一、本系以培養臺灣語言、文學、歷史及文化專業人才為目標,強調研究與教學並重,培養兼具學術與應用能力之人才。課程設計完整,除本系培養目標外,更結合文化產業,培養學生研究、教學、轉譯與管理等實務能力。畢業後可投身教育、研究及文化相關產業,展現寬廣發展潛力。二、本系學生經師資培育處甄選可修讀教育學程。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3 | 122.00 | 40.67 |
採計加權
- 115國文×1英文×1歷史×1
- 115國文×1英文×1歷史×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英文×1、歷史×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22.00,平均級分 40.67、錄取 13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3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