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查看簡章
26
招生名額
78
預計甄試
$1200
報名費用
5.22
甄試日期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國文前標
英文前標
數B均標
社會前標

篩選倍率

國英數B社×3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英×1、數B×1、社×1)
  • 審查資料25%
  • 面試3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E)、多元表現(F、G、L、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年度
111
112
113
114
115
招生名額
27
26
26
26
26
預計甄試
–
–
–
78
78
篩選一
國英數B社 ×4
53
國英數B社 ×4
52↓
國英數B社 ×4.5
43
國英數B社 ×4.5
51↑
國英數B社 ×3
51
篩選二
數B ×3.5
12
數B ×3.5
11↓
數B ×4
6
數B ×4
10↑
–
篩選三
英文 ×3
13
英文 ×3
13–
英文 ×3.5
11
英文 ×3.5
12↑
–
篩選四
國文 ×2.5
14
國文 ×2.5
14–
國文 ×3
13
國文 ×3
13–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英文與社會皆需達前標;數B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6 名: ① 比國英數B社 4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78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數B社 51 114 學年:國英數B社 51、數B 10、英文 12、國文 13(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國英數B社 43、數B 6、英文 11、國文 13(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英文×1、數B×1、社會×1)、審查資料 25%、面試 3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6 名,預計甄試 78 人。

共 6 組:司法組(26 名)、司法組/飛鳶組(1 名)、法學組(26 名)、法學組/飛鳶組(1 名)、財經法組(26 名)、財經法組/飛鳶組(1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