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科學 學士學位學程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50%(國×1.5、英×1.5、數A×2)
- 審查資料20%
- 口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F、G、H、M、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它有利審查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5 | 20 | 國文×812– | 數A×411↑ | |
| 114 | 5 | 20 | 國文×812↑ | 數A×410– | |
| 113 | 5 | – | 國文×811 | 數A×410 | |
| 112 | 5 | – | 數A×89↑ | 國文×414↑ | |
| 111 | 5 | – | 數A×88 | 國文×413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英文與數A皆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5 名: ① 先比國文,取前 8 倍,約 40 人; ② 最後從這 40 人中只比數A,取前 4 倍,約 2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12、數A 11 114 學年:國文 12、數A 10 113 學年:國文 11、數A 10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50%(國文×1.5、英文×1.5、數A×2)、審查資料 20%、口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5 名,預計甄試 20 人。
共 2 組:一般組(5 名)、青年儲蓄帳戶組(1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無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70%
- 口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F、G、H、M、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體驗學習報告書)※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 | 50 | 無篩選資料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英文皆需達均標。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70%、口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 名,預計甄試 50 人。
共 2 組:一般組(5 名)、青年儲蓄帳戶組(1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數甲
- ›國文
- ›英文
備註
本學程以培育學習科學專業人才為目標,整合圖書資訊、數位學習、教育心理等專業領域師資與資源,著重學習創新軟體技術之跨領域分析與應用。畢業後可從事資訊科學、數位學習、及圖書資訊服務相關工作,不論升學或就業都具備深厚紮實的知識、技術和競爭優勢。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4 | 211.00 | 42.20↓ | |
| 114 | 4 | 223.50 | 44.70– | |
| 113 | 6 | 223.50 | 44.70↑ | |
| 112 | 5 | 212.00 | 42.40↑ | |
| 111 | 4 | 203.50 | 40.70 |
採計加權
- 111–115國文×1.5英文×1.5數甲×2
- 115國文×1.5英文×1.5數甲×2
- 114國文×1.5英文×1.5數甲×2
- 113國文×1.5英文×1.5數甲×2
- 112國文×1.5英文×1.5數甲×2
- 111國文×1.5英文×1.5數甲×2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數甲×2、國文×1.5、英文×1.5。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211.00,平均級分 42.2、錄取 4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42.40(112) → 44.70(113) → 44.70(114) → 42.2(115),大致持平。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4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