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資訊學院 學士班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英×1、數A×1、自×1)
- 審查資料30%
- 面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D)、多元表現(F、G、J、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12 | 42 | (英文+數A)×1027↑ | 自然×3.515 | |
| 114 | 18 | 54 | (英文+數A)×1025↓ | 自然×315– | |
| 113 | 14 | – | (英文+數A)×1027↑ | 自然×315– | |
| 112 | 15 | – | (英文+數A)×1026– | 自然×315– | |
| 111 | 17 | – | (英文+數A)×1026 | 自然×315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英文、數A與自然皆需達前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2 名: ① 先比英文、數A的級分總和,取前 10 倍,約 120 人; ② 最後從這 120 人中只比自然,取前 3.5 倍,約 42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文+數A 27、自然 15 114 學年:英文+數A 25、自然 15(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英文+數A 27、自然 15(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英文×1、數A×1、自然×1)、審查資料 30%、面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2 名,預計甄試 42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數甲
- ›英文
- ›物理
- ›化學
- ›國文
備註
培養電機資訊跨領域專長及軟硬體整合能力,大一大二紮實基礎課程、大三大四彈性規劃電資專業學程。提供必選修課程英語授課、及早接軌國際。滿足成績及語言要求者,提供國外知名大學交換獎學金(電機資訊學院方案或清華大學姊妹校),以及五年雙學位、學士直攻博士與國外名校雙聯學位申請管道。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4 | 263.00 | 52.60 | |
| 114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5 學年合併 | ||||
| 114 | 19 | 268.00 | 53.69 | |
114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乙組18268.0053.60甲組1277.0055.4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最低加權總分取各組最低。 | ||||
| 113 | 17 | 264.00 | 52.89 | |
113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乙組16264.0052.80甲組1272.0054.4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最低加權總分取各組最低。 | ||||
| 112 | 10 | 260.00 | 52.24 | |
112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乙組9260.0052.00甲組1272.0054.4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最低加權總分取各組最低。 | ||||
| 111 | 19 | 252.00 | 50.74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乙組17252.0050.40甲組2268.0053.6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最低加權總分取各組最低。 | ||||
採計加權
- 111–115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 115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 114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 113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 112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 111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英文×1、數甲×1、物理×1、化學×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263.00,平均級分 52.6、錄取 14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4 名。
115 學年起由「乙組」「甲組」兩組合併招生;114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