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語文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30%(國×1.5、社×1)
- 審查資料30%
- 台語口試4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多元表現(F、J、L、M、N)※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21 | 63 | 社會×1010– | 國文×312↑ | ||
| 114 | 21 | 63 | 社會×1010– | 國文×311 | ||
| 113 | 21 | – | 社會×1010↑ | 英文×48– | 國文×311– | |
| 112 | 21 | – | 社會×109↓ | 英文×48↓ | 國文×311↓ | |
| 111 | 20 | – | 社會×1011 | 英文×49 | 國文×312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社會皆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1 名: ① 先比社會,取前 10 倍,約 210 人; ② 最後從這 210 人中只比國文,取前 3 倍,約 63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社會 10、國文 12 114 學年:社會 10、國文 11 113 學年:社會 10、英文 8、國文 11(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30%(國文×1.5、社會×1)、審查資料 30%、台語口試 4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1 名,預計甄試 63 人。
共 2 組:一般組(21 名)、青年儲蓄帳戶組(1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無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審查資料60%
- 台語口試4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其他(R.體驗學習報告書)※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 | 50 | 無篩選資料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社會皆需達均標。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不計入甄選總成績(只用於第一階段篩選)、審查資料 60%、台語口試 4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 名,預計甄試 50 人。
共 2 組:一般組(21 名)、青年儲蓄帳戶組(1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歷史
- ›地理
備註
本系組為師培與非師培並行系組。1.本系課程以台語為主要教學語言,考生應具備台語基本聽、說能力。 2.學生欲修習國民小學或中等學校(台語專長、資訊科技專長)師資培育課程須經甄選通過。 3.畢業前須通過台語、客語、日文能力檢定,300小時自主學習,及畢業作品1件。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9 | 120.00 | 40.00↑ | |
| 114 學年以前為「台灣語文學系」 | ||||
| 114 | 26 | 94.00 | 31.33↓ | |
| 113 | 26 | 147.00 | 36.75↓ | |
| 112 | 29 | 156.00 | 39.00↑ | |
| 111 | 22 | 119.00 | 29.75 | |
採計加權
- 115國文×1歷史×1地理×1
- 114國文×1英文×1歷史×1
- 111–113國文×1英文×1歷史×1地理×1
- 115國文×1歷史×1地理×1
- 114國文×1英文×1歷史×1
- 113國文×1英文×1歷史×1地理×1
- 112國文×1英文×1歷史×1地理×1
- 111國文×1英文×1歷史×1地理×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歷史×1、地理×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20.00,平均級分 40、錄取 29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9.00(112) → 36.75(113) → 31.33(114) → 40(115),上升約 1.0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9 名。
114 學年以前名為「台灣語文學系」,115 學年起更名。 歷年資料已接續列在上方表格。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