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文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25、英×2、社×1)
- 審查資料40%
- 面試2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G、J、L、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24 | 72 | (國文+社會)×820– | 英文×313↓ | |
| 114 | 24 | 72 | (國文+社會)×820↓ | 英文×314– | |
| 113 | 24 | – | (國文+社會)×821↓ | 英文×314– | |
| 112 | 25 | – | (國文+社會)×822↓ | 英文×314– | |
| 111 | 26 | – | (國文+社會)×824 | 英文×314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社會皆需達均標;英文需達前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4 名: ① 先比國文、社會的級分總和,取前 8 倍,約 192 人; ② 最後從這 192 人中只比英文,取前 3 倍,約 72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社會 20、英文 13 114 學年:國文+社會 20、英文 14 113 學年:國文+社會 21、英文 14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25、英文×2、社會×1)、審查資料 40%、面試 2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4 名,預計甄試 72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英文
- ›國文
- ›歷史
- ›地理
備註
本系旨在培育具人文素養與國際觀的外語人才。除英語能力訓練,亦提供多元豐富課程,循序教導學生外國(尤其英美)文學與文化、翻譯、語言學、第二外語及跨領域之語言研究等相關學識。學生需通過本系之「英語文能力標準」,方得畢業。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5 | 236.00 | 47.20↑ | |
| 114 | 24 | 251.50 | 45.73↓ | |
| 113 | 15 | 258.50 | 47.00↓ | |
| 112 | 21 | 261.50 | 47.55↑ | |
| 111 | 20 | 241.00 | 43.82 |
採計加權
- 115國文×1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1–114國文×1.5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5國文×1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4國文×1.5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3國文×1.5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2國文×1.5英文×2歷史×1地理×1
- 111國文×1.5英文×2歷史×1地理×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英文×2、國文×1、歷史×1、地理×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236.00,平均級分 47.2、錄取 15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47.55(112) → 47.00(113) → 45.73(114) → 47.2(115),大致持平。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5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