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10%(國×1)
- 審查資料40%
- 面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G、I、K、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組別 | 篩選一 | |
|---|---|---|---|---|---|
| 115 | 18 | 54 | 社會×35 | ||
| 114 | 14 | 49 | 國社×3.517 | ||
| 113 | 15 | – | 國社×38 | ||
| 112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3 學年合併 | |||||
| 112 | 11 | – | 古典創新與教學組 | 國社×4.515 | |
| 10 | – | 數位應用組 | 社會×56 | ||
| 111 | 35 | – | 國文×39 | ||
112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3 學年合併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8 名: ① 比社會,取前 3 倍,約 54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社會 5 114 學年:國社 17(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國社 8(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10%(國文×1)、審查資料 40%、面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8 名,預計甄試 54 人。
共 2 組:一般組(18 名)、藝文創作組(1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113 學年起由「古典創新與教學組」「數位應用組」兩組合併招生;112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分組列出。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10%(國×1)
- 審查資料40%
- 面試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G、I、K、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8 | 54 | 國文×37– | |
| 114 | 17 | 51 | 國文×37↓ | |
| 113 | 16 | – | 國文×38 | |
| 112 | 10 | – | 國文×58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8 名: ① 比國文,取前 3 倍,約 54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 7 114 學年:國文 7 113 學年:國文 8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10%(國文×1)、審查資料 40%、面試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8 名,預計甄試 54 人。
共 2 組:一般組(18 名)、藝文創作組(1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115 學年度回流後名額 12 人・以下為 114 學年度(最近已放榜)
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歷史
- ›公民
備註
1.培養具文學專業理論素養與應用能力的人才。2.設有古典創新與IP改編、文學創作與AI應用、文學敘事療癒三個學程,入學後可依興趣選擇組別,並提供海外學習機會。3輔導學生升學與就業,畢業出路:文藝創作、文化工作、文創產業、AI培訓師、教育工作、研究單位、公職人員或國內外研究所進修。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4 | 3 | 127.75 | 22.22↓ | |
| 113 | 1 | 124.00 | 22.55↓ | |
| 112 | 4 | 127.00 | 23.09 |
採計加權
- 114–115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112–113國文×2歷史×2地理×1.5
- 111國文×2歷史×2社會×1.5
- 115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114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113國文×2歷史×2地理×1.5
- 112國文×2歷史×2地理×1.5
- 111國文×2歷史×2社會×1.5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2、歷史×2、公民×1.75。
114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27.75,平均級分 22.22、錄取 3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0.00(111) → 23.09(112) → 22.55(113) → 22.22(114),上升約 22.2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2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