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工程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50%(國×1、英×1、數A×1)
- 審查資料25%
- 面試2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M、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資料表)※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16 | 48 | 國英數A×332↑ | |
| 114 | 18 | 54 | 國英數A×331↓ | |
| 113 | 18 | – | 國英數A×333– | |
| 112 | 18 | – | 國英數A×333↑ | |
| 111 | 19 | – | 國英數A×332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數A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16 名: ① 比國英數A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48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數A 32 114 學年:國英數A 31 113 學年:國英數A 33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50%(國文×1、英文×1、數A×1)、審查資料 25%、面試 2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16 名,預計甄試 48 人。
共 2 組:一般組(16 名)、APCS組(5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50%(英×1、數A×1)
- 審查資料30%
- 面試2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M、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資料表)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5 | 40 | 英數A×1212↑ | APCS識讀×103 | APCS實作×82 | |
| 114 | 3 | 24 | 英數A×1211 | APCS觀念×103 | APCS實作×82 | |
| 112 | 3 | – | 英數A×1215 | APCS觀念×103 | APCS實作×82 | |
| 111 | 2 | – | 英數A×1015 | APCS觀念×63 | APCS實作×52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數A需達均標;APCS 觀念需達3級;APCS 實作需達2級。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5 名: ① 先比英數A 2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12 倍,約 60 人; ② 再從這 60 人中只比APCS 觀念,取前 10 倍,約 50 人; ③ 最後從這 50 人中只比APCS 實作,取前 8 倍,約 4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數A 12、APCS識讀 3、APCS實作 2 114 學年:英數A 11、APCS觀念題 3、APCS實作題 2(篩選方式不同) 112 學年:英數A 15、APCS觀念題 3、APCS實作題 2(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50%(英文×1、數A×1)、審查資料 30%、面試 2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5 名,預計甄試 40 人。
共 2 組:一般組(16 名)、APCS組(5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數A
- ›英文
- ›物理
- ›國文
備註
本系教育目標為培育出理論與實務並重、有人文素養及團隊合作情操、具創新及進取精神,以及能整合應用的資訊科技人才。為配合資訊、電子及通訊高科技產業發展,開設:1.互動多媒體,2.軟體工程與知識工程,3.網路及資訊安全等領域之專業課程。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0 | 151.00 | 37.75↓ | |
| 114 | 22 | 155.00 | 38.75↓ | |
| 113 | 21 | 157.00 | 39.25↑ | |
| 112 | 31 | 156.00 | 39.00↑ | |
| 111 | 29 | 120.00 | 30.00 |
採計加權
- 111–115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 115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 114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 113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 112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 111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英文×1、數A×1、物理×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51.00,平均級分 37.75、錄取 20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9.00(112) → 39.25(113) → 38.75(114) → 37.75(115),下降約 1.3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0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