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鷹招生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5、英×1)
- 審查資料6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志願表、S.自傳、T.經濟弱勢證明)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3 | 30 | 國英×1216↑ | 國文×1010– | |
| 114 | 3 | 30 | 國英×1213↓ | 國文×1010↓ | |
| 113 | 3 | – | 國英×1219 | 國文×1011 | |
| 112 | 3 | – | 國英社×1229 | 國文×1011 | |
| 111 | 3 | – | 國英社×1030 | 國文×810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3 名: ① 先比國英 2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12 倍,約 36 人; ② 最後從這 36 人中只比國文,取前 10 倍,約 3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 16、國文 10 114 學年:國英 13、國文 10 113 學年:國英 19、國文 11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5、英文×1)、審查資料 6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3 名,預計甄試 30 人。
共 5 組:A組(教社)(3 名)、B組(文)(3 名)、C組(管理)(3 名)、D組(理)(4 名)、E組(工)(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英×1、社×1)
- 審查資料6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志願表、S.自傳、T.經濟弱勢證明)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3 | 30 | 國英×1010↓ | |
| 114 | 3 | 30 | 國英×1015↓ | |
| 113 | 3 | – | 國英×1019↓ | |
| 112 | 3 | – | 國英×1020 | |
| 111 | 3 | – | 國英×819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社會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3 名: ① 比國英 2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10 倍,約 3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 10 114 學年:國英 15 113 學年:國英 19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英文×1、社會×1)、審查資料 6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3 名,預計甄試 30 人。
共 5 組:A組(教社)(3 名)、B組(文)(3 名)、C組(管理)(3 名)、D組(理)(4 名)、E組(工)(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英×1.5、數B×1.5)
- 審查資料6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志願表、S.自傳、T.經濟弱勢證明)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
|---|---|---|---|---|---|
| 115 | 3 | 30 | 英文×109 | ||
| 114 | 3 | 30 | 數B×126– | 英文×108– | |
| 113 | 3 | – | 數B×126↓ | 英文×108– | |
| 112 | 3 | – | 數B×127 | 英文×108 | |
| 111 | 3 | – | 數B×108 | 英文×88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英文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3 名: ① 先比數B,取前 12 倍,約 36 人; ② 最後從這 36 人中只比英文,取前 10 倍,約 3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文 9 114 學年:數B 6、英文 8(篩選方式不同) 113 學年:數B 6、英文 8(篩選方式不同)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英文×1.5、數B×1.5)、審查資料 6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3 名,預計甄試 30 人。
共 5 組:A組(教社)(3 名)、B組(文)(3 名)、C組(管理)(3 名)、D組(理)(4 名)、E組(工)(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英×1、數A×1.5、自×1.5)
- 審查資料6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志願表、S.自傳、T.經濟弱勢證明)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4 | 40 | 英數A自×1517↓ | 自然×129– | 數A×105↓ | |
| 114 | 4 | 40 | 英數A自×1522↓ | 自然×129– | 數A×106↓ | |
| 113 | 4 | – | 英數A自×1523↓ | 自然×129– | 數A×107– | |
| 112 | 4 | – | 英數A自×1525 | 自然×129 | 數A×107 | |
| 111 | 6 | – | 英數A自×1226 | 自然×1010 | 數A×87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自然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4 名: ① 先比英數A自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15 倍,約 60 人; ② 再從這 60 人中只比自然,取前 12 倍,約 48 人; ③ 最後從這 48 人中只比數A,取前 10 倍,約 4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數A自 17、自然 9、數A 5 114 學年:英數A自 22、自然 9、數A 6 113 學年:英數A自 23、自然 9、數A 7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英文×1、數A×1.5、自然×1.5)、審查資料 6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4 名,預計甄試 40 人。
共 5 組:A組(教社)(3 名)、B組(文)(3 名)、C組(管理)(3 名)、D組(理)(4 名)、E組(工)(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英×1、數A×2、自×1.5)
- 審查資料6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D)、多元表現(F、J、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個人志願表、S.自傳、T.經濟弱勢證明)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8 | 40 | 英數A自×1017↓ | 自然×88– | 數A×58↑ | |
| 114 | 8 | 40 | 英數A自×1019↑ | 自然×88↑ | 數A×56↓ | |
| 113 | 8 | – | 英數A自×1017↓ | 自然×86↓ | 數A×58– | |
| 112 | 8 | – | 英數A自×1020↓ | 自然×88↓ | 數A×58 | |
| 111 | 8 | – | 英數A自×1025 | 自然×810 | 數A×66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數A需達均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8 名: ① 先比英數A自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10 倍,約 80 人; ② 再從這 80 人中只比自然,取前 8 倍,約 64 人; ③ 最後從這 64 人中只比數A,取前 5 倍,約 4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英數A自 17、自然 8、數A 8 114 學年:英數A自 19、自然 8、數A 6 113 學年:英數A自 17、自然 6、數A 8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英文×1、數A×2、自然×1.5)、審查資料 6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8 名,預計甄試 40 人。
共 5 組:A組(教社)(3 名)、B組(文)(3 名)、C組(管理)(3 名)、D組(理)(4 名)、E組(工)(8 名)。 各組分開招生,採計科目、門檻與名額各自不同。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