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50%(國×1、英×1.5、數A×1.5)
- 審查資料5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D、E)、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其他有利申請文件)※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22 | 66 | 國英數A×638– | (英文+數A)×426– | 國文×314– | |
| 114 | 22 | 66 | 國英數A×638↓ | (英文+數A)×426– | 國文×314– | |
| 113 | 22 | – | 國英數A×639 | (英文+數A)×426 | 國文×314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英文與數A皆需達前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22 名: ① 先比國英數A 3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6 倍,約 132 人; ② 再從這 132 人中只比英文、數A的級分總和,取前 4 倍,約 88 人; ③ 最後從這 88 人中只比國文,取前 3 倍,約 66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數A 38、英文+數A 26、國文 14 114 學年:國英數A 38、英文+數A 26、國文 14 113 學年:國英數A 39、英文+數A 26、國文 14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50%(國文×1、英文×1.5、數A×1.5)、審查資料 5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22 名,預計甄試 66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數乙
- ›英文
- ›國文
備註
1.本系部份課程採英語授課。2.本系培育財務金融領域之專業人才,同時奠立學生為企業領導人之堅實基礎。3.本系設有CFA核心學程、不動產財務與管理核心學程,本系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系網站:https://finance.nccu.edu.tw。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7 | 244.00 | 54.22↓ | |
| 114 | 29 | 248.50 | 55.22 | |
| 113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4 學年合併 | ||||
| 113 | 33 | – | 51.93 | |
113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7293.0053.27B組16202.0050.5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2 | 23 | – | 51.30 | |
112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2296.0053.82B組11218.5048.56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1 | 22 | – | 47.52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2304.5046.85B組10217.5048.33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4–115國文×1英文×1.5數乙×2
- A組國文×1英文×1.5歷史×1地理×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1.5
- A組國文×1英文×1.5歷史×1地理×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2
- A組國文×1英文×1.5數A×2歷史×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2
- 115國文×1英文×1.5數乙×2
- 114國文×1英文×1.5數乙×2
- A組國文×1英文×1.5歷史×1地理×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1.5
- A組國文×1英文×1.5歷史×1地理×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2
- A組國文×1英文×1.5數A×2歷史×1公民×1B組國文×1英文×1.5數甲×2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數乙×2、英文×1.5、國文×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244.00,平均級分 54.22、錄取 27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2 年依序為 55.22(114) → 54.22(115),下降約 1.0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7 名。
114 學年起由「A組」「B組」兩組合併招生;113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