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學系 桃園校區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20%(國×1.5、英×1.25、社×1)
- 審查資料40%
- 面試4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H、J、K、N)、學習歷程自述(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篩選一 | |
|---|---|---|---|---|
| 115 | 36 | 108 | (國文+英文+社會)×327↑ | |
| 114 | 37 | 111 | (國文+英文+社會)×326– | |
| 113 | 37 | – | (國文+英文+社會)×326↑ | |
| 112 | 34 | – | (國文+英文+社會)×314↓ | |
| 111 | 36 | – | (國文+英文+社會)×330 |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與英文皆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36 名: ① 比國文、英文、社會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108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文+英文+社會 27 114 學年:國文+英文+社會 26 113 學年:國文+英文+社會 26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20%(國文×1.5、英文×1.25、社會×1)、審查資料 40%、面試 4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36 名,預計甄試 108 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國文
- ›社會
- ›公民
備註
1.修業年限五年。2.本系強調生活空間設計之想像力、實驗性、原創性與實現力,以前瞻性的設計及理念實現為重點,並著重設計創作與技術層面的結合。3.本系建築設計課程須具備設計、溝通、繪圖、手作、色彩辨識等基本能力,且須具備獨立操作工具設備,維護個人安全之能力。4.本系在桃園校區上課。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24 | 133.00 | 33.25↑ | |
| 114 | 17 | 132.00 | 33.00↑ | |
| 113 | 28 | 127.00 | 31.75↑ | |
| 112 | 23 | 120.00 | 30.00↑ | |
| 111 | 17 | 101.00 | 25.25 |
採計加權
- 111–115國文×2公民×1社會×1
- 115國文×2公民×1社會×1
- 114國文×2公民×1社會×1
- 113國文×2公民×1社會×1
- 112國文×2公民×1社會×1
- 111國文×2公民×1社會×1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2、公民×1、社會×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33.00,平均級分 33.25、錄取 24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0.00(112) → 31.75(113) → 33.00(114) → 33.25(115),上升約 3.3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24 名。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