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30%(國×1、英×1.5、自×2)
- 審查資料30%
- 面試4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D)、多元表現(F、G、H、M、N)、學習歷程自述(O、P、Q)※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組別 | 篩選一 | 篩選二 | 篩選三 | |
|---|---|---|---|---|---|---|---|
| 115 | 49 | 147 | 自然×37↓ | ||||
| 114 | 39 | 117 | 自然×38– | ||||
| 113 | 31 | – | 自然×38↑ | ||||
| 112 | 29 | – | 自然×37 |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 |||||||
| 111 | 18 | – | 食品營養組 | 英文×56 | 自然×310 | ||
| 14 | – | 臨床營養組 | 英文×54 | 國文×48 | 自然×3.510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國文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49 名: ① 比自然,取前 3 倍,約 147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自然 7 114 學年:自然 8 113 學年:自然 8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30%(國文×1、英文×1.5、自然×2)、審查資料 30%、面試 4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49 名,預計甄試 147 人。
112 學年起由「食品營養組」「臨床營養組」兩組合併招生;111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分組列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生物
- ›國文
- ›英文
備註
本系旨在培育營養應用專業人才,學生可學習操作實驗室儀器及供膳設備、營養診斷、建立醫病關係、社區營養照護、人際互動,且需進行色彩判定。畢業後可報考專技高考營養師、食品技師,在學期間安排醫院實習並輔導取得HACCP、中餐、食品分析、烘焙等證照。本系位於醫學院區。網址:nut.isu.edu.tw。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16 | 147.00 | 29.40↓ | |
| 114 | 23 | 157.00 | 31.40↓ | |
| 113 | 32 | 164.00 | 32.80↑ | |
| 112 | 22 | 145.00 | 29.00 |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 ||||
| 111 | 3 | – | 24.33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食品營養組1133.0026.60臨床營養組2116.0023.2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2–115國文×2英文×1生物×2
- 食品營養組國文×2英文×1化學×2臨床營養組國文×2英文×1生物×2
- 115國文×2英文×1生物×2
- 114國文×2英文×1生物×2
- 113國文×2英文×1生物×2
- 112國文×2英文×1生物×2
- 食品營養組國文×2英文×1化學×2臨床營養組國文×2英文×1生物×2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2、生物×2、英文×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47.00,平均級分 29.4、錄取 16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29.00(112) → 32.80(113) → 31.40(114) → 29.4(115),大致持平。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16 名。
112 學年起由「食品營養組」「臨床營養組」兩組合併招生;111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