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5%(社×1)
- 審查資料95%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多元表現(F、N)、學習歷程自述(P)、其他(R.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組別 | 篩選一 | |
|---|---|---|---|---|---|
| 115 | 7 | 49 | 社會×79↑ | ||
| 114 | 7 | 49 | 社會×77 | ||
| 113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4 學年合併 | |||||
| 113 | 14 | – | A組 | 社會×3.56 | |
| 10 | – | B組 | 國社×510 | ||
113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4 學年合併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社會需達底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7 名: ① 比社會,取前 7 倍,約 49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2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社會 9 114 學年:社會 7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5%(社會×1)、審查資料 95%。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7 名,預計甄試 49 人。
114 學年起由「A組」「B組」兩組合併招生;113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分組列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115 學年度回流後名額 0 人・以下為 114 學年度(最近已放榜)
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歷史
- ›地理
- ›社會
備註
本系課程規劃包含歷史系核心課程外,另有「東亞文化與史學經典學程」和「公眾史學與圖像數位學程」,藉由全面性學程化課程設計,讓學生們培養基礎歷史知識、歷史寫作及表達能力、具備圖文專史之運用能力、數位與文化資產之推廣能力等方面的建立。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4 | 2 | 140.25 | 24.39 | |
| 113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4 學年合併 | ||||
| 113 | – | – | 25.52 | |
113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146.7525.52B組–––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2 | – | – | 27.57 | |
112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158.5027.57B組–––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 111 | – | – | 49.48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A組1284.5049.48B組–0.00–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5歷史×2地理×2社會×1
- 114歷史×2地理×2社會×1.75
- A組國文×2歷史×2社會×1.75B組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A組國文×2歷史×2地理×1.75B組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A組國文×2歷史×2地理×1.75B組國文×2歷史×2社會×1.75
- 115歷史×2地理×2社會×1
- 114歷史×2地理×2社會×1.75
- A組國文×2歷史×2社會×1.75B組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A組國文×2歷史×2地理×1.75B組國文×2歷史×2公民×1.75
- A組國文×2歷史×2地理×1.75B組國文×2歷史×2社會×1.75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歷史×2、地理×2、社會×1。
114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40.25,平均級分 24.39、錄取 2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0 名。
114 學年起由「A組」「B組」兩組合併招生;113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