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工程學系
第一階段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檢定標準
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
項目比例
- 學測成績40%(國×1、英×1、數A×1、自×1)
- 審查資料30%
- 面試30%
審查資料項目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D)、多元表現(F、J、L、M、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數理/程式等學習活動) ※項目內容請參照本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內容對照表(第20頁)。
歷年錄取資訊
| 年度 | 招生名額 | 預計甄試 | 組別 | 篩選一 | |
|---|---|---|---|---|---|
| 115 | 70 | 210 | 國英數A自×345↑ | ||
| 114 | 70 | 210 | 國英數A自×343↑ | ||
| 113 | 69 | – | 國英數A自×342↑ | ||
| 112 | 71 | – | 國英數A自×340 |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 |||||
| 111 | 12 | – | 乙組 | 國英數B自×346 | |
| 60 | – | 甲組 | 國英數A自×342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常見問題
檢定標準是門檻:列出的科目都要達到標準,才能進入第一階段篩選,任一科未達就不會通過。 115 學年度要求:英文與數A皆需達後標。
篩選倍率是指「招生名額的幾倍」可以通過這一關。 系所依倍率由高到低一關一關篩選,每一關只比該關的科目。 115 學年度招收 70 名: ① 比國英數A自 4 科的級分總和,取前 3 倍,約 210 人,進入第二階段。 若最後一名有多人同級分而超過人數,會再依校系訂定的同級分超額篩選規定比較。
近 3 年通過第一階段的最低級分: 115 學年:國英數A自 45 114 學年:國英數A自 43 113 學年:國英數A自 42
115 學年度甄選總成績中,學測成績佔 40%(國文×1、英文×1、數A×1、自然×1)、審查資料 30%、面試 30%。
115 學年度個人申請招收 70 名,預計甄試 210 人。
112 學年起由「乙組」「甲組」兩組合併招生;111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分組列出。
最新年度資訊
115 學年度採計加權
同分參酌
- 數甲
- ›物理
- ›國文
- ›英文
備註
本系以培育電機工程專業人才為宗旨,基礎課程以工程數學、電子學、電磁學及電路學課程為重點並搭配相關實驗;專業課程方向則分為:智能電力工程、5G/B5G通訊、智能光電等領域,並配合畢業專題製作及發表,使學生獲得專精的學理及實作訓練。網頁:https://ee.fcu.edu.tw
歷年錄取資訊
錄取結果
| 年度 | 總錄取人數 | 最低加權總分 | 平均級分 | |
|---|---|---|---|---|
| 115 | 41 | 192.00 | 38.40↓ | |
| 114 | 55 | 194.50 | 38.90↑ | |
| 113 | 49 | 192.00 | 38.40↑ | |
| 112 | 54 | 183.00 | 36.60 | |
| 111 學年以前分 2 組招生,112 學年合併 | ||||
| 111 | 43 | – | 30.71 | |
111 學年分 2 組招生 組別人數最低總分平均級分乙組21154.5030.90甲組22160.2530.52 表格中人數為各組加總,平均級分依人數加權平均(近似值);各組採計科目不同,最低加權總分無法合併。 | ||||
採計加權
- 112–115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25
- 乙組國文×1.5英文×1數B×1物理×1.5甲組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5
- 115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25
- 114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25
- 113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25
- 112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25
- 乙組國文×1.5英文×1數B×1物理×1.5甲組國文×1.5英文×1數甲×1.25物理×1.5
歷年趨勢
常見問題
115 學年度採計:國文×1.5、數甲×1.25、物理×1.25、英文×1。
115 學年度一般生最低錄取分數為 192.00,平均級分 38.4、錄取 41 人。 平均級分是最低錄取分數除以採計科目的加權總和,代表最低錄取者平均每一單位加權拿到的級分,不是錄取生的平均分數;加權方式不同的校系,可以用它來大致比較。
以平均級分比較,近 4 年依序為 36.60(112) → 38.40(113) → 38.90(114) → 38.4(115),上升約 1.8 級分。
115 學年度考試分發招收 41 名。
112 學年起由「乙組」「甲組」兩組合併招生;111 學年以前各組分開錄取,表格中以合計人數與加權平均呈現,點選該年可看各組明細。
本頁資料整理自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公告之簡章與歷年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招生規定請以各校系當年度簡章及官方公告為準。